违法发布保健食品等广告,将受警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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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10:05 新华网 | |||||||||
新华社北京10月25日电(陈莉)针对当前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的情况在部分地区、部分媒体仍较为突出,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决定建立《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警示制度》。 通知要求,为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虚假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的行动,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国家
近年来,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的情况在部分地区、部分媒体仍较为突出,有些企业受经济利益的驱动,藐视国家的法律法规,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布的违法广告公告置若罔闻,在违法行为被多次公告后仍不加改正,继续发布违法广告误导和欺骗消费者,威胁着公众的健康。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