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中国22年受理海事案件诉讼标的700亿 数量及案件类型均居世界首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10:09 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

  本网上海10月26日电:在今天召开的全国海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透露,中国受理的海事海商案件数量在国际海事司法领域首屈一指,受理案件的范围和类型也远远超出了国际上通行的海事司法调整的范围。这从一个重要侧面反映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迅猛发展的趋势。

  万鄂湘副院长说,无论是在亚太地区还是在全球海事司法领域,中国受理海事海商
案件数量都是最多的,远远超过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和英国。世界其他国家海事司法的受案范围一般局限在海损、救助、拖带、碰撞、船舶维修和海上运输合同纠纷方面,而中国海事法院受案范围还包括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港口作业纠纷、海洋开发利用等,案件类型60余种。

  中国有10家海事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1984年11月作出的《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相继在全国部分港口城市设立的。22年来,海事法院和上诉审高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一审海事、海商案件72000件;扣押船舶4000余艘,其中外轮1100余艘;拍卖船舶800余艘,其中外轮100余艘;案件诉讼标的总金额700亿元人民币。通过案件审理,平等保护了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制裁了违法行为,维护了对外贸易和航运秩序,保护了海洋环境,扩大了中国海事审判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海事商事纠纷受案情况,在某种程度上是经济交往的一张晴雨表。贸易交往少纠纷少,交往多纠纷也多。万鄂湘副院长从三个方面分析了我国受涉数量及案件类型居世界首位的原因。一是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2003年5月,国务院批准《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确定了把我国发展成为海洋强国的目标,推动了海洋渔业、海洋运输、海产养殖、海洋石油天然气等海洋产业的蓬勃发展。随之而来的海洋污染、通海可航水域的水体污染、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纠纷增多;二是我国90%以上的货物进出口是通过海上运输来完成的,2005年我国航运完成的外贸海运量占世界贸易运输总量的近三分之一。我国是世界上拥有最大的海洋运输船队的国家之一,航迹遍布世界各地。海事审判工作的发展与我国对外贸易和航运业的发展紧密相联。随着航运市场的发展,产生大量的船舶建造、买卖、租赁、修理、承包经营和船舶抵押权、留置权、优先权以及海上运输和海上保险等海商纠纷;三是我国大陆共有1430个港口,港口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均位居世界第一。经济的快速发展,直接带动了沿海港口的快速发展,与港口有关的纠纷随之增多。(胡后波)

  (广州海事法院)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