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药或将在非透明柜台出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10:1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北京讯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新修订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除了依旧要求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摆放,不能开架销售外,还要求处方药应摆放在非透明的橱柜内。目前,绝大部分药店都是将处方药放在透明的玻璃柜台中对外销售。征求意见稿规定,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不得进行有奖销售,但乙类非处方药可以采用附赠同品种药品的方式进行促销。市民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以登录www.sda.gov.cn留言,整个征求意见活动将在11月15日结束。《京华时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