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贪追逃“全方位围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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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10:25 汉网 | |||||||||
据新华社10月25日电(记者杨维汉魏武)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一次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25日在河北省香河第一城通过了《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一届执行委员会。国际反贪局联合会正式成立。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贾春旺当选第一届国际反贪局联合会主席。 第一个以各国反贪机构为成员的国际组织正式成立,标志着打击贪污贿赂腐
贪官外逃出现新特点 最高人民检察院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副主任陈东分析了在逃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 ——潜逃出境犯罪嫌疑人,过去大多是一般工作人员,现在处级、厅级干部增多。如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在担任温州市副市长兼金温铁路温州段建设总指挥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贪污1100多万元后,举家逃往美国。 ——潜逃境外发案领域,从过去金融系统、大中型企业的负责人比重较大,逐步向银行工作人员、企业负责人、国家工作人员发展。 ——潜逃出境携款数额,从过去的几万、几十万发展到现在的几百万、上千万,甚至上亿元。 ——潜逃时机,从过去的因案发仓促出逃,发展到有准备、有预谋出逃。 抓获70多名外逃贪官 截至目前,我国在国外有关机关的配合下,从30多个国家或地区成功抓获了潜逃国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70多人,极大地震慑了腐败犯罪,维护了国家利益和法律尊严。 “我国要建立对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全方位围剿’体系。公安、检察、法院、外交、金融、司法等部门正在积极开展协作,并且拓展国际司法合作空间。”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说。 检察官称性服务应属贿赂 据《检察日报》报道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姜伟在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一次年会上指出,对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受贿罪应进行修改。《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贿赂”的内容被明文规定为“不正当好处”。中国刑法则将“贿赂”的内容直接限定为“财物”,把财物之外的利益排除在贿赂内容之外。 姜伟指出,即便是安排出国留学、提供性服务等非财产性利益,有的也可以直接以金钱计算其价值。所以性服务应属贿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