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内蒙古晨报 > 正文

内蒙古开始查处假冒台湾水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11:49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刘欣荣 通讯员 封迅)台湾品种的水果不得简称台湾水果。记者昨天从内蒙古工商局获悉,我区各级工商部门制止和查处假冒台湾水果行为。

  据了解,台湾水果进入大陆市场销售以后,在一些地区出现了以非原产于台湾的水果假冒台湾水果进行销售的现象。自治区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切实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明确规定水果经营者不得将经营的台湾品种水果简称为台湾水果,应以“台湾产地水果”和“台湾
品种水果”予以区别,并注明其产地。凡是销售非原产于台湾的水果,都要在包装物和价格标签上注明产地,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对销售非原产于台湾的水果假冒台湾水果的,要按《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广告中对商品的产地有标示的,应当清楚、明白,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否则将依据《广告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侵犯台湾水果

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也要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