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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要为保护云龙水库立法 一级保护区内4000居民拟异地安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9:58 云南日报

  云龙水库向昆明城区供水在即,依法管理刻不容缓。为此,在经历两年调研后,由昆明市政府起草的《昆明市云龙水库保护条例(草案)》昨日被提交昆明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其中,诸如一级保护区内居民异地安置等内容被纳入条例草案中。

  保护昆明城市供水“生命线”

  据介绍,云龙水库径流区面积745平方公里,涉及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6个乡镇29个村民委员会及武定县3个乡6个村民委员会,共有6万多人。水源区内水土流失、集镇生活垃圾、废水等对环境污染的情况仍然存在。

  建成后的云龙水库每年可向昆明城市供水2.5亿立方米,城市供水能力将比原来提高近一倍。因此,一部保护云龙水库的地方法规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数易其稿终于提交审议。

  一级保护区居民拟异地安置

  据悉,条例草案在规定保护性条款的同时,也对扶持发展做了明确规定,彰显人本特色。比如条例规定了将建立稳定的云龙水库保护区财政专项投入机制,能源替代、生态保护等补偿机制,让居民直接受益。

  此外,条例草案将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划分为三级,每一级保护区内均各自禁止一些行为。条例草案还规定了“有计划的实施一级保护区居民异地安置,扶持二、三级保护区的发展,组织劳动力转移。逐步改善农村环境,增加居民收入,提高生活质量。”目前属条例草案界定的一级保护区范围内还居住着4000多名群众,他们的生产生活直接影响水库的水质。

  记者 张雅棋(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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