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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山阳公安局原副局长创立黑帮组织贩毒卖淫(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12:34 国际在线

  姜启月:毛骨悚然的借贷经历

  2002年4月28日,因资金周转困难,山阳县鬲家村“启明多孔砖厂”厂长姜启月找到李建峰借款。结果却陷入了一个巨大的陷阱,几乎家破人亡。

  在姜启月找来后,李建峰与何奇密谋,用何奇的资金,以李建峰的名义放给姜启月
高利贷5万元,月息20%,贷期一个月。李让姜给打借条后,当场扣除月息1万元,姜实得款4万元,此款姜第一、二个月按时付清了月息。至第三个月,姜已没有能力清息,岂料刚过三天,李建峰便以姜启月“超时”为由“罚款”,按每超1小时罚1000元计算,“罚款”7.2万元。加上第三个月的利息1万元,共8.2万元,让姜打下欠条。第四个月姜仍无力还钱,李建峰将8.2万元累加为10万元。至第五个月,姜启月还给李5万元本金,满以为可以松口气了,不料李建峰又把累加而成的10万元“欠款”又变做本金,月息20%。这10万元姜启月用了24个月才还清,光利息就付了48万元。这笔实际金额仅为5万元的高利贷,让何奇、李建峰从姜启月身上盘剥了64万元!

  2002年5月31日,因砖厂被罚款,姜启月无奈又向李建峰借高利贷。李建峰用何奇的本金贷给姜10万元,扣除半月息20%的2万元,实付现金8万元,约好这笔高利贷贷期15天,并要在第五天还5万元。到第八天,姜托人贷款5万元,交给了李建峰。李以超时为由作为了罚款。至半月期满,姜又给李还款5万元,李将姜10万元借条抽出,剩余5万元本金,经姜求情变为月息20%,姜用时14个月,付息14万元。这笔高利贷本金10万元,结果姜启月光利息就付了16万元,还交了“罚款”5万,共还了31万元!

  2002年10月,李建峰逼姜启月还第一次借款4万元的高息。姚鹏与何奇联系串通,何奇出本金,以姚鹏的名义再次放给姜启月5万元高利贷,定为日息1%,当场扣除10天的利息5000元和5000元风险金,实给姜4万元。10日后,姜未按时还款,5000元风险金被当作了罚款,5万元的高利贷也转为月息20%……因姜启月无力偿还,2003年7月23日中午,何奇指使姚鹏把姜劫持到家里,何奇用一副拉力器朝姜启月身上乱打,并用手枪指着姜的头,威胁姜如果不还钱就毙了他!

  追“债”手段令人发指

  何奇一伙的敲诈手段残忍到了恐怖的地步。

  有一次,姜启月被李建峰、何奇劫持到城关镇权垣路段。李、何拿出一次性注射器,吸入药剂要给姜启月注射,说这种药给牛打了牛就会乱蹦,给人打了人就会发疯,威胁姜还款。

  敲诈受害人武某时,李建峰、姚鹏多次将武某劫持到山阳县烈士陵园及苍龙山上,强行脱掉武的裤子,用细树枝、草棍往武的下身捅,进行摧残。

  2002年10月底,何奇以李建峰名义放给退休教师毛某高利贷2万元,用时4个月,利息8000元。到期后,毛无力按时归还。2003年秋,何奇亲自带领李建峰、姚鹏驱车赶到毛的老家,将毛家电话线接头拔掉,使其与外界失去联系,向毛逼要高利贷,并把毛带往县城借款,途中停下车,把毛拉到路边玉米地里,李建峰强迫毛脱掉裤子,让姚挤青辣椒水往其下身抹。逼毛重新给打2.8万元借条后,又拉到城关派出所看管,并将毛起诉到法院。

  在何奇一伙的迫害下,姜启月被敲诈勒索140余万元,砖厂一度倒闭停业。他藏进砖厂工棚躲避暴力侵害,由70岁老母偷着送饭,被何奇一伙发现后又跑到西安、陕北、甘肃等地流浪避难。

  高利贷受害者张某,为使家人免遭党军宏的侵害,与其妻假离婚。另一名受害人袁某不堪忍受党军宏折磨,曾想与党军宏同归于尽,但惧怕对方势力大、爪牙多,担心死后其妻儿难逃黑恶势力侵袭,一度背井离乡,有家难归。

  包庇同伙多次作案未被处理

  作为何奇的得力干将,李建峰、何锋等人多次殴打他人,寻衅滋事,但这些因为何奇的包庇,没有得到依法追究。

  1998年11月21日下午,山阳县漫川镇村民李国顺与何锋在漫川街道发生争执。何觉得李不给他面子,回家取来双管猎枪追打李国顺。李闻讯后躲避,何锋追至李开办的木器厂住房寻找未见,在屋里连开4枪,将木器厂里的卧室顶棚震塌,李妻因惊吓昏迷。由于何奇从中干预,警方对此案未作任何处理。

  2002年5月,湖北郧西县法院干部李大彬一行前往西安执行公务,途经山阳县漫川镇街道吃饭时,与何锋发生争执,李准备报案,何威胁说:“我是公安局的,要报案就把你的车砸了!”李一行五人赶紧往山阳县城行驶,何锋打电话把李大彬的车号告诉堂弟何罡。李行至山阳县城东边的鹃岭,被何罡带人拦住,砸坏车玻璃,打伤李大彬。李大彬在山阳治疗期间,何锋仍然扬言要把李打残。李仅治疗一天,就赶紧离开山阳前往西安,何锋竟带领同伙开车追逐。李大彬在办案民警的护送下才离开山阳。事后,李大彬控告何锋倚仗其兄权势,寻衅滋事,属于黑社会犯罪,要求追究何锋等人的刑事责任。但在何奇干预下,仅对何罡等人治安处罚了事。

  何奇一伙自1998年以来,疯狂作案,有时甚至驾警车作案。受害群众百余人次,殃及党政干部、政协委员、警察、企业职工。为激励团伙内的骨干成员,何奇曾带党军宏、李建峰、姚鹏到外地旅游、到大城市嫖娼玩乐,并用绑架、敲诈得来的赃款奖赏骨干成员。

  何奇团伙中有多名吸毒人员。党军宏不仅吸毒,还贩卖毒品,2003年8月份,经何锋联络,党军宏从潼关毒贩亢战战手中购买海洛因15克吸食。2004年2月,党又从亢战战手中购买10克海洛因,不想给亢付钱,便与何锋商议,由何锋叫城关派出所司机把党军宏接上警车,故意让亢战战看。亢见警车把党带走,仓皇逃离山阳返回潼关。党把一半毒品分给何锋,作为“报答”。

  被调查期间多次妨害作证

  对何奇的调查并不顺利。身为公安局副局长的何奇有着极强的反侦查能力,当然不会乖乖就范。被“双规”之前,何奇利用公安局副局长的身份多次妨害作证,多位高利贷受害者受到了何奇的威胁利诱,要求他们给其作伪证。

  得知公安机关询问姜启月后,何奇托人约姜见面,企图和解,被姜拒绝。李建峰按照何奇授意,找到姜启月夫妻,威胁恐吓。何奇还和李建峰订立攻守同盟,教唆李更换手机号码,教给他对付公安机关审讯的办法,并要李转移罪证。

  2005年6月29日,中共山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决定对何奇实施“双规”。7月23日,山阳县人大常委会对何奇作出“暂停执行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7月25日下午,何奇被山阳县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刑事拘留,8月4日经山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此案历时一年多,目前已侦查终结。异地司法机关———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涉嫌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妨害作证罪、绑架罪、组织卖淫罪等9项罪名起诉何奇及其团伙的另外9名成员。他们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如今,当何奇的犯罪事实在办案人员的努力下逐渐清楚,人们再回头看看,也禁不住要问:这样一个劣迹斑斑的人,为什么能横行多年?这个问题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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