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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二十家食品经营企业自律保食品安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12:41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石家庄10月27日消息(记者明慧)针对当前食品经营中存在的企业自律意识不强、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经营行为不规范等问题,河北省河北保龙仓商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北人集团超市、河北保百集团有限公司等20家食品经营企业联合向全省食品经营企业、个体经营者发出规范经营倡议:食品经营企业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恪守商业道德,坚持自我约束,规范经营行为,做到“十不经营”:

  ———不经营未在显著位置清晰表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存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品质)等级的食品;

  ———不经营未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

  ———不经营未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特殊膳食用食品;

  ———不经营无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进口食品;

  ———不经营超过保质期或者保存期的食品;

  ———不经营经感官鉴别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不经营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

  ———不经营不符合国家、行业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标准的,不符合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食品标准,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食品;

  ———不经营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食品;

  ———不经营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标志的食品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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