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调查报告显示河南过半土地违法案件难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13:44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郑州10月27日消息(记者任磊萍)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近期一份调查报告显示: 2004年5月1日~2006年5月1日止,河南省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中,未落实执行案件1851件,占申请执行总数的51.2%,其中,郑州、安阳、新乡、濮阳等地,未执行案件占申请总数的70%以上,济源申请执行案件8件,一件也未执行,达到100%。 造成土地执法困境主要是,一些领导为政绩需要,常常以行政权力干预和主导案件,更有甚者有的县(市)规定国土资源部门查处案件必须经过市领导签字同意后才能查处。

  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未赋予国土资源部门行政强制执行权。很多土地违法案件要由地方政府、法院和公安部门出面解决,所以土地违法案件,很难直接依法处理,丧失了把土地违法案件消除在萌芽状态的良好时机。据了解,国土管理部门的财权由地方政府控制,一旦土地违法案件涉及地方政府,国土管理部门考虑到自身利益,很难与地方政府为难,从而在不自觉中把案件一压再压。

  在行政系统内部的掣肘还有另外体现,调查报告称:“对规划区建设用地上没收的非法建筑物,由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地方财政部门共同执行,但在实际工作中,地方财政部门对没收的非法建筑物无法监管或无兼职监管,从而使违法者继续占有或使用。没收也就形同虚设。” 而司法系统对土地部门的掣肘也同样令人震惊,报告显示:“行政部门(国土管理部门)要先垫付对违法者强制执行的费用,在调研中某区国土资源局一年就垫付强制执行费20多万元,相当于该局一年的办公费用。”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