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假身份证可罚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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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00:40 新京报 | |||||||||
1至9月查出31张“二代证”,造假术尚停留模仿阶段 本报讯(记者王姝 通讯员关玺华)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昨日消息,今年1至9月,北京已查出31张假“二代证”。根据《居民身份证法》,使用假身份证,可被处以最高额度达1000元的罚款,或处10日以下拘留。
自北京换发“二代证”至今,已换领“二代证”1017余万张,换证率近97%,但目前,伪造、变造“二代证”日益增多。今年4月,北京首现第一张假“二代证”;1至9月,全市累计查获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1806张,其中假“二代证”31张,端掉3个造假窝点。 据了解,现假二代证造假技术仍停留于模仿阶段,仅外观相像,尚未突破二代证核心技术———加密仿伪芯片。因此,银行等用证部门,只要在专用设备上划一下,就能立即辨别出真伪。 涉假二代证处罚规定 行为: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身份证;出租、出借、转让身份证;非法扣押他人身份证 处罚:警告,并处200元以下罚款 行为:冒用他人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身份证;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 处罚: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处10日以下拘留 行为:伪造、变造身份证 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