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草案第六次审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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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01:20 石狮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电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7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始举行,审议物权法草案、关于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对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实施管辖的决定草案等。 根据通过的议程,会议首先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以铭、李重庵、乔晓阳分别作的关于反洗钱法草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草案、关于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对
会议分别听取审议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康生、周坤仁分别作的关于物权法草案、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制定物权法的工作,草案经过五次审议修改,已日趋成熟,本次会议将对其进行第六次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根据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初次审议的意见,也进行了相应的修改。法律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这两部法律草案。 受国务院委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明康就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作了说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就人民法院组织法修正案草案作了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