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正在制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01:51 新京报 |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常务副主任透露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电(记者刘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常务副主任陈德铭27日透露,为增强《招标投标法》的可操作性,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陈德铭在首届中国招标投标高层论坛上说,《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将统一各地方和部门的招投标相关规则。按照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总结试点经验,推行和完善项目法人招标、特许经营招标、代建制招标的相关规定,拓宽招标领域。 陈德铭表示,有关部门正按照统一规则、分步实施的思路,结合行业和企业特点,研究制定统一的招投标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使失信企业“一处受罚,处处受制”,有效改变监管力量不足、违法成本过低的状况。先行探索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办法,各部门根据统一平台和指标,对企业在本行业的表现进行评分评级并予以公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