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偷窥,发生在医院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02:10 舜网-济南时报

  向医生叙述病情时,周围还有很多人在“旁听”,就诊病人难以启齿;检验报告放在检验室窗口旁,旁人可随意翻看和提取……每个人都有就诊的经历,但有多少人会注意到自己的隐私正被偷窥?记者近日采访多家医院的门诊后发现,患者的隐私权没有得到保障,医院的一些措施形同虚设。

  旁听者面前 患者有话口难开

  10月25日上午,记者在我市一家大医院的妇科门诊看到,门诊区域外有一等候区,等候区上方悬挂着叫号屏幕,分诊台护士负责叫号,以安排患者一一就诊。记者发现,一个只有一位医生坐诊的诊室却同时被叫进去很多患者。在诊室内,很多患者都在听着别人诉说病史。对此医护人员解释,因为许多患者不遵守叫号顺序,插号看病,竞相涌入诊室,致使许多后面的患者有意见,医院只好让她们都先进去。

  患者扎堆“旁听”使一些患者有话在心口难开。刚看完病从妇科诊室出来的黄女士说,就诊时人很多,当医生询问病情时,所问的很多问题都涉及隐私,她不想让无关的人听见,于是只好对医生隐瞒“病史”,可又怕影响诊断。

  记者随后采访多家医院发现,患者扎堆“旁听”,“偷窥”别人隐私的情况普遍存在。

  检验单随便看 隐私毫无保障

  25日,记者在某医院看到,患者的检验单都在检验室窗口旁放着,血常规一摞,尿常规一摞,任何人都可以随意翻看。

  “我们的检查结果放在公共地方,被不认识的人看了也就算了,如果碰巧被熟人翻看到,我们又有不想被对方知道隐私,那就坏了。更严重的是,没人看管,检验报告被别人拿走、丢了怎么办?”一正在查找化验单的王先生告诉记者。

  “一天下来检验单太多了,只能放在公共地方,等病人来取。进行专人管理,真的很难。”院方相关人士说。

  医院有义务保护患者隐私

  记者了解到,省卫生厅于2005年出台的《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规定,医院应尊重和维护患者的知情同意权、隐私权、选择权等。

  有业内人士提出,医院应为患者提供私密性良好的诊疗环境。在日常管理中,医院要做到候诊患者全部在诊察室外等候,问诊、检查时避免其他患者或无关人员围观、旁听,检查、换药治疗应有遮挡设施。

  康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俊博告诉记者,隐私权是个人的一项权力。患者到医院就医,医患双方形成了一种医疗合同关系,在对患者做检查等涉及隐私方面的内容时,有义务采取措施来保护患者的隐私,患者也有权力要求医生保护隐私。同时,患者应自觉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主动保护别人隐私。

  专家建议,检验结果出来后,医院可以等病人出示有效证明(如病历、住院证、身份证等)后,再把检验单打出来交给病人。(记者 苏珊)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