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反洗钱法草案赋予主管部门派出机构监督检查权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03:12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7日第三次审议的反洗钱法草案,赋予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派出机构监督检查的权力。这一规定,更符合当前实际情况,有利于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更好地履行反洗钱的监督管理工作。

  反洗钱法二次审议稿规定,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可疑交易活动实施行政调查,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在现实情况中,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为中国人民银行,如果都由人民银行总行对所有的金融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行政调查和违法行为的处罚,这在全国范围内比较难以做到。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