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特殊病人可设家庭病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03:13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生活日报10月27日讯(记者杨黎明)27日,从济南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获悉,恶性肿瘤晚期行动困难、严重心肺疾病等病症符合住院条件并且已参加医疗保险的患者,可以通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设家庭病床,足不出户享受医保待遇。此文件自2007年4月1日起执行。 济南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联合出台的《关于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充分利
凡是脑中风丧失全部或大部分行动能力且病情符合住院条件、恶性肿瘤晚期行动困难、严重心肺疾病符合住院条件,住院医疗确有困难和其他病情符合住院条件,因住院治疗有困难而又适合家庭治疗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根据申请可以为参保人员开设家庭病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