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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有望管辖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04:08 深圳特区报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京举行,吴邦国主持会议

  香港有望管辖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

  【综合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电】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7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始举行,审议物权法草案、关于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对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
区实施管辖的决定草案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主持会议。

  根据通过的议程,会议首先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以铭、李重庵、乔晓阳分别作的关于反洗钱法草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草案、关于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对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实施管辖的决定草案等三个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关于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对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实施管辖的决定草案由国务院提出,目的是适应深圳与香港之间便利通关的要求。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在此前审议这一决定草案时认为,考虑到深圳湾大桥香港一侧填海造地设置口岸有实际困难,在深圳湾大桥深圳一侧口岸区内设立港方口岸区,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对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实施管辖的决定,是必要的。

  反洗钱法草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草案分别经过常委会两次审议修改,已经比较成熟;关于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对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实施管辖的决定草案经过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初步审议,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了相应修改。对于上述三个法律草案,法律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分别听取审议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康生、周坤仁分别作的关于物权法草案、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根据1983年修改的人民法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可授权高级人民法院行使部分死刑案件核准权。1996年修改刑事诉讼法和1997年修改刑法时,则明确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为了使人民法院组织法与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规定相一致,维护法制统一,促进司法公正,有必要对人民法院组织法有关部分判处死刑的案件的核准权授权高级人民法院行使的规定予以修正。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就人民法院组织法修正案草案作了说明。

  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1981年职业安全和卫生及工作环境公约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国和土库曼斯坦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国和澳大利亚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国和阿富汗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国和阿塞拜疆引渡条约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外交部副部长杨洁篪分别就上述议案作了说明。

  会议还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椿霖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了有关任免案等。

  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热地、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出席会议。国务委员唐家璇、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列席会议。

  关注立法

  死刑核准权有望明年收归最高法院

  【综合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电】人民法院组织法修正案草案27日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有望自2007年1月1日起统一行使全部死刑案件的核准权。

  草案将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3条修改为“死刑案件除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和各高级人民法院围绕死刑核准权收回问题,已经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去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06年1月1日起,对案件重要事实和证据问题提出上诉的死刑第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2006年7月1日起,对所有死刑第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这被认为是死刑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前的一项重要改革。

  组织研发技术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青少年上网成瘾是广大家长和教育工作者反映强烈的问题。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指出,目前部分青少年上网成瘾,长时间沉迷于网络游戏,身心健康受到很大损害,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过程中,委员们建议,除规定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以外,还要从其他方面采取措施,如研究开发定时终止网络游戏的软件,供家庭和社会使用等。“家庭和社会应齐抓共管,共同解决未成年人迷恋网络问题。”路明委员说。

  为此,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恢复“父母不得允许或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条款

  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进行第二次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在草案中恢复了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等条款。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时,这一条款被取消。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在审议中认为,上述条款目前仍具有针对性,应予以保留。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内务司法委员会研究,建议恢复这一条款。

  车位车库应首先满足小区居民需要

  小区的车库和车位到底归谁所有?正在进行第六次审议的物权法草案规定,“应首先满足小区居民需要”。

  审议过程中,有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首先应明确车位、车库归业主共有,然后才可以考虑由当事人另行约定;有的常委会委员认为,车位、车库只能归业主共有。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反复研究认为,车位、车库的归属问题,涉及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作为建筑物的附属设施,应首先满足小区居民的需要。从目前多数地方商品房销售的实际做法看,对车位、车库的归属使用,有的是业主购买的,有的是开发商附赠的,有的是业主承租的,一般都有约定。

  据此,目前的物权法草案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车位、车库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业主共有。

  修改物权法防止企业并购造成国资流失

  在27日开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正在进行第六次审议的物权法草案在保护国有资产方面又添重要一笔:通过“合并分立”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今年8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物权法草案进行第五次审议时,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现实生活中,通过企业并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严重,应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

  草案据此将有关条款修改为:“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通过企业改制、合并分立、关联交易等,低价转让、集体私分、擅自担保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有关人士指出,物权法草案六次审议稿在保护国有资产的条款中添加的“合并分立”几个字,将有利于今后更有针对性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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