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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六审物权法草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05:10 大众网-大众日报

  综合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电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7日开始对物权法草案进行第六次审议。这是全国人大立法史上第一部进入六审的法律草案,也是审议次数最多的法律草案。

  物权法是确认财产、利用财产和保护财产的基本民事法律,既涉及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也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具体利益,必然要协调各方意见、兼顾各方利益。有关人士分析
,经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很可能对物权法草案进行再次审议,并表决通过将物权法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

  防止企业并购造成国资流失

  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目前通过企业并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严重,应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草案据此将有关条款修改为:“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通过企业改制、合并分立、关联交易等,低价转让、集体私分、擅自担保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有关人士指出,条款中添加的“合并分立”几个字,将有利于今后更有针对性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严控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为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制止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物权法草案增加了一些新规定。包括: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划拨方式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拍卖、招标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车位车库先满足小区居民需要

  小区的车库和车位到底归谁所有?正在进行第六次审议的物权法草案规定,“应首先满足小区居民需要”。

  车位、车库的归属问题,涉及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据此,目前的物权法草案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车位、车库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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