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自建房屋只准收“两证”工本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07:02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肖姗)针对农民建房过程中出现的乱收费现象,昨天省物价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整治农民建房收费问题的通知》,明确农民经批准在宅基地上建造自住房,只能收取土地证书工本费和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除此之外,任何部门不得收取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 《通知》指出,凡向农民建房提供的经营服务性业务,要坚持农民自愿原则,由县
据悉,近期我省将开展一次农民建房收费情况的专项检查活动,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法行为。 (编辑小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