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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建议:“五路一桥”费按月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07: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车已报废“五路一桥”费不退?》追踪

  昨日,近百名读者纷纷打进本报热线,对“五路一桥”的收费方式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希望“五路一桥”费“灵活”点,要么可以按月交纳,要么可以按月退款。

  “如今私家车越来越多,而新车都是一次交两年的费用,时间跨度太长。”刚将自
己的汽车转卖了的王先生告诉记者,今年8月他刚交了一年的“五路一桥”费至明年的8月,但王先生却于今年将车卖到了德阳,“德阳那边是不用缴这个费用的,但是成都这边又退不了,虽然我的车以后都不在成都运营了,但我还是白白多交了10个月的钱,一共300元。”王先生说,没有使用道路资源,就不应该继续缴纳此费用,按月缴纳的话会更加人性化。

  打算最近就要换车的曾先生说,“我希望只交一年的费用,但是他们怎么也不同意,非要我交两年的,已经摆明了用不了那么久,他们还是坚持要收两年。”

  某医学院副教授王先生对此表示,如遇汽车报废或者被偷等情况,还是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按月来进行退还。“‘五路一桥’费征收方式可以稍微灵活点,就像缴纳养路费一样,可以按月交,也可以按季度交,这样不仅合理而且也更加方便。”

  市民钟先生和杨先生则表示,“未用的‘五路一桥’费就该退,因为我们的工资也是按月发放的,又不是按年发放。”

  “什么叫不方便退,其实‘五路一桥’费完全可以像养路费那样收取。”李先生认为,现行的规定不要只设立两年收一次,应该有一月、三个月等标准,并且对于修路的费用,每年的收支情况没有一个公开的信息,一点也不透明。

  已有24年驾龄的陈先生也提出,“国家投入资金进行道路建设,我们缴费作为回报,两者属于合作消费的关系,因此‘五路一桥’费应该按月缴纳才更加能够体现消费的公平性。”

  记者王立实习生张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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