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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集中“诊断”事故多发点段 施行联合排查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07:40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段钦中 通讯员蒲金环)广西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将从即日起,在全区施行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安全隐患联合排查制度,凡是年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在同一地段连续发生3次以上伤亡交通事故点段,都将进入排查范围之列。

  此次重点排查已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内容包括人、车、路、气候、自然环境等方面。

  其中对交通隐患有关驾驶人因素的重点排查主要有:1.机动车驾驶员是否具有驾驶资格;2.事故发生过程中机动车驾驶员是否有违法行为;3.机动车驾驶员在事故发生过程中采取的措施是否得当;4.涉及事故的乘客或行人、交通指挥者与事故发生的关联。

  车的因素则有:1.肇事相关车辆的合法性,是否在正常的使用期、是否通过正常的年检、运输车辆是否合法营运;2.肇事相关车辆的车况是否良好,有无机械故障等;3.肇事相关车辆的装载情况,是否超载,客运车辆是否按规定的线路、班次和时间段行车等。

  路的因素主要指纳入当地公路部门管养的公路。重点排查以下可能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几个方面:1.有缺陷的线形、交叉路口及其他构造物,视距不良的路段等;2.不完善的道路标线、标志、防护等交通安全设施;3.其它道路缺陷。

  对自然环境因素的重点排查包括:1.悬崖峭壁、峡谷、深沟、水网等危险路段;2.经常出现滑坡、落石、泥石流、崩塌、漫水、冲刷等严重不良地质路段;3.路段的各种构造物(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以及各种道路设施)受到自然灾害损坏,一定时间内无法恢复的路段;4.大雨、大雾、大风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路段。编辑:杨东作者:段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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