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多党合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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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08:20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访省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四川省委主委刘应明 记者:《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对进一步加强多党合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九三学社是人民政协的重要组成部分,您认为,应该如何进一步健全与政协的协调与合作机制?
刘应明:首先,应进一步加强中共四川省委对政协的领导。历届中共四川省委都把政协工作作为党委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形成良好传统。比如,从1993年以来,坚持在政协换届后的第一年召开全省政协工作会议;建立及时向政协通报重要情况的制度、重大问题和重大决策事先同政协协商的制度、党政部门与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对口联系制度等。同时,中共四川省委不断探索新的渠道,建立健全配套工作制度,如在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反馈环节上建立健全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听取政协的意见和建议,为政协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记者:要不断创造全社会都重视和支持人民政协工作的良好局面,您建议下一步应该加强哪些方面的工作? 刘应明:我希望各级中共党委进一步主动把政协工作作为党的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的常委会要定期听取政协工作情况汇报,党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向政协主席会议组成人员通报,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健全和完善政协领导列席政府有关重要会议制度。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帮助解决政协在办公、调研等方面的经费问题,确保政协履行职能的活动不因经费问题受到影响。 记者: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政协应该怎样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能? 刘应明:首先,要与中国共产党始终保持在政治上同向、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同步,自觉维护和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同时,要充分发挥中共政协党组的核心作用,把中共四川省委提出的中心任务和政协党组的重大决定,落实到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以及各项工作中。九三学社是人民政协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进一步健全与政协的协调与合作机制,搞好与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中的协商。总之,只要我们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人民政协和多党合作事业就能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