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将有监督检查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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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08:42 东方早报 | |||||||||
据新华社北京电 反洗钱法草案赋予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派出机构监督检查的权力。这更符合当前实际情况,有利于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更好地履行反洗钱的监督管理工作。 反洗钱法二次审议稿规定,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可疑交易活动实施行政调查,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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