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法》知识大赛迎重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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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08:43 北方晨报 | |||||||||
鞍山市老龄办、北方晨报、中国网通鞍山分公司联合举办的“《老年法》实施10周年百题知识竞赛”25日举行,明晚鞍山电视台三套节目将对比赛进行转播 本报讯 记者李春红报道 “老年人是指60周岁以上的公民;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医疗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对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就医,予以优先……”
为深入宣传贯彻《老年法》颁布实施10周年,在全社会营造尊老、助老、敬老的氛围,丰富广大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同时也为了迎接“九九重阳节”的到来,25日下午,由鞍山市老龄办公室、北方晨报、中国网通鞍山分公司联合举办的“《老年法》实施10周年百题知识竞赛”,在鞍山电视台演播大厅隆重拉开帷幕。来自鞍山市七个县(市)区以及鞍钢、市老年大学和网通公司10个代表队参加了竞赛,经过几轮激烈的角逐,岫岩代表队获得冠军。 10支参赛队中分别有老、中、青三人组成,其中年龄最大的76岁,年龄最小的16岁。比赛分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三种类型,其中,内容涉及《老年法》和国家老龄方面相关政策、人口老龄化理论基础知识、全市老龄事业发展成就、状况和相关政策、鞍山政治、经济发展形势、国内外近期时政内容等。 据了解,本次竞赛全程将于29日即明晚在鞍山三套播出,30日下午3点30分,鞍山三套重播。 钢城老人歌舞庆重阳
又讯 首席记者丛妍报道 为庆祝即将到来的“九九”重阳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10周年,昨天上午,鞍山市老龄工作者办公室、鞍山市委老干部局、鞍山市老年志愿者协会,在胜利会堂联合举办一场《吉祥重阳》演唱会。 老人们通过合唱、舞蹈、民乐合奏、模特表演等多种文艺表演形式,为全市的老年人奉献了一场精彩的文艺演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