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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门卫被判刑2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08:57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 张家民 通讯员 张娟】 米盖尔(天津)制衣有限公司的夜间门卫谢某伙同一名男子,盗窃单位柴油2100余公斤。近日,本市河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2年。

  法院查明,被告人谢某系米盖尔(天津)制衣有限公司的夜间门卫。2006年3月4日至4月10日,谢某、韩某经预谋后,利用谢某担任门卫之机,多次盗窃该单位生产用0号柴油
共计2100余公斤,价值人民币1万余元。2006年4月10日,二被告人被当场抓获。部分赃款、赃物已由公安机关追回并发还被盗单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伙同被告人韩某共同盗窃单位财物并据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被告人谢某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庭审中,二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均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悉,韩某的刑期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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