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九成难“见”律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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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9日01:55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10月28日讯10月28日是全国刑事辩护律师义务宣传日。我省近百家律师事务所的600余名律师在各地走上街头,发放宣传材料,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记者了解到,目前我省的刑事辩护率只有10%左右,许多人认识不到刑事辩护律师的作用,而律师也越来越不愿办刑事案件。 今年是全国第三个刑事辩护律师义务宣传日,主题是“了解刑事辩护,律师更多参
崔主任表示,这种不正常的现象是很多因素造成的,广大民众对刑事辩护缺乏了解是重要原因之一。许多人根本不知道刑事律师能提供哪些服务,还有人认为请律师没多大用。其实,即便没有犯罪,也可能被牵涉其中,如能及时请律师,人身权利就能得到及时保护。 另一方面,愿意做刑事业务的律师越来越少。崔主任指出,我省的近8000名律师中,做刑事业务较多的律师也就几百人。一家有40多名律师的律师事务所,称得上刑事律师的只有3人。一些年轻律师表示,他们更愿向非诉讼业务或民事业务方面发展,而不愿办刑事案件。一些刑事律师也抱怨,赚的钱远没有其他律师多。据了解,刑事案件分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基层律师一般收3000元,有影响的律师收6000元,只有极个别律师能收到1万元。而民事案件按标的额收费,一个案件可能就收十几万元。 同时,刑事律师承担的高风险更让许多律师却步。刑法第306条被律师界广为批评,被指为专门针对律师而设的罪名,让刑事律师在执业时面临被检察机关起诉的危险。有学者表示,刑事辩护事关人权,体现了一国的法治水平。民众需要对刑事辩护有更多了解,而律师也不应只重金钱,没从事过刑事辩护的律师算不上一个优秀律师。 记者 高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