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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办单位“身份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9日01:55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10月28日讯为确保组织机构代码在社会监管、公共服务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的基础作用,促进全省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工作,近日,省质监局发出公告,对未按规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的单位限期进行办理。

  组织机构代码是每一个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标示。公告要求,在2006年9月20日前成立的、现仍未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
记手续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与批准登记部门同级的质监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手续。


记 者 郝爱萍  实习生 石向金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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