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狗遛弯儿别抢游人道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9日02:58 新京报 | |||||||||
什刹海志愿者上街宣传文明养犬,建议不将宠物带进游人聚集处 本报讯(记者王荟 通讯员魏谦)昨天,30余名社区养犬志愿者在什刹海西什库大街,倡议养犬户不将“狗狗”带进景区人流量大的区域。 志愿者在现场向过往行人和遛狗居民发放了宣传单,还搬来一台大电视,播放文明
这些志愿者都是爱民街社区的养犬户,平日里,他们佩戴着“文明养犬宣传员”的标牌,在小区里边遛狗、边义务宣传文明养狗的内容,对狗狗便溺、不拴狗链等不文明现象进行劝止。今年4月,他们还专门成立了养犬志愿者协会,每月第一周的周二召开社区居委会主任与志愿者参加的例会,反映在巡逻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解决。 什刹海街道仅爱民街社区登记在册的犬就有115只。 志愿者协会会长安炳南介绍,在什刹海地区,市民居住区和风景游览区混合在一起,上街遛狗的现象时有出现,为避免危及游客路人安全,保护环境卫生,建议养狗人不要将爱犬带进景区中人流量大的地方。 ■相关新闻 北京开查单位无证犬 本报讯(记者龙婧)昨天,丰台公安分局对区内数个有狗的单位进行了突查,并暂扣了2条无证大型犬。这是北京警方第一次针对单位饲养无证犬进行检查。 丰台公安分局养犬办公室主任李辉亭表示,在保证不传播疾病、不扰民的情况下,企业单位可以在非重点地区饲养大型犬,但必须到所在地区的公安机关进行登记并办证。单位无证饲养大型犬将被处以1万元的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