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夫妻同告二奶索包养费法院判决二奶需还一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9日02:59 海峡都市报

  N重青

  本报讯 丈夫在外挥霍重金“金屋藏娇”,事情败露后夫妻二人又“一致对外”,一纸诉状将“二奶”告上法庭,欲追回“包养”期间所花费的钱。重庆市二中院昨日作出终审判决,因赠与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二奶”退还女方所占份额。

  1995年,自己开了一家公司的陈风(小)与张红(化名)登记结婚。2003年3月,陈风结识了还在读大学的重庆女青年小芳(小),并发展成情人关系。此后陈风频频向小芳赠送大量现金、贵重物品,还为其支付了数万元学费、生活费。两人当初约定,小芳学成后到陈风的公司供职。去年,陈风还为小芳提供10余万元,在小芳的家乡购买住房。陈风夫妻俩向法庭诉称一共向小芳赠与财物价值约18万元。

  去年底,陈风在外包养“二奶”的事情,被张红发现。夫妻俩经过“家庭内战”后重归于好,并决定“一致对外”,联手找小芳讨还赠与财物。其间,夫妻二人还曾采取非法手段挟持小芳,欲强逼小芳写下借条。后因惊动当地警方,才未得逞。

  今年9月份,陈风夫妇一纸诉状将小芳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当初的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小芳返还所赠的现金及利息。

  法院通过大量的审查,最后确认,陈风未征得妻子的同意,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108265元现金赠送给小芳,损害了张红的财产权。因此,有损张红财产权的赠送行为应无效,小芳应承担返还责任。而陈风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中赠送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财产部分并未违反法律规范,是对自己财产权利的处分,也是其真实意思表示,该部分赠送有效,小芳不承担返还责任。按照公平原则,赠与的108265元中,陈风、张红各占54132.5元。因此,最后法院判决,陈风将自己的54132.5元赠与小芳的行为有效,但其将张红的54132.5元赠与小芳的行为无效。即判令小芳在7日内返还张红54132.5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