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外出考察要备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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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9日06:14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唐国利)针对少数单位巧立名目、未经批准组织领导干部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情况,九龙坡区委近日发出通知,规范组织领导干部外出学习培训考察活动。 领导干部外出学习、培训、考察活动,必须按照组织单位申请、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准的程序审批,并分别报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备案。凡是借机绕道旅游、停留所产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不得报销。严禁借学习、培训、考察向基层和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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