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发通知 广西中小学每学期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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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9日06:48 广西新闻网 | |||||||||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周寒通讯员陆海明)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消防安全工作,自治区教育厅近日在一份通知中提出,各中小学校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在当地消防部门的指导下,每学期要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演练。 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重点解决学校火灾报警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布局,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做到在校学生受教育率达到100%。在当地消防部门的指导下,每学期要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演练。 通知还要求进一步增强防范意识,制订和完善本地教育系统和中小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应急预案,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每年除了春季、秋季开学常规检查之外,还要组织一次专项消防安全督导检查。编辑:韦怡作者:周寒陆海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