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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开展《义务教育法》宣传日活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9日07:09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方芳)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已经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昨天,本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学习贯彻《义务教育法》宣传日活动。市委常委、教育工委书记朱善璐出席了在北京小学举行的宣传日活动启动仪式并讲话。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确立了一系列事关新世纪义务教育发展方向与理念的重大
法律原则和制度规范。为了让全社会各界人士了解《义务教育法》,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和市司法局联合举办了这次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的宣传日活动。

  据了解,目前北京有81.6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还有36.6万适龄流动儿童在京接受义务教育。今年本市下拨8000万元用于专门接收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子弟学校的修缮和设备添置。本市目前正在抓紧调研修改《北京市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

  朱善璐指出,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紧制定实施《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切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要依法落实义务教育公共财政经费保障体制,积极推进城市免杂费过程,切实体现义务教育的公益性质;要加强管理和监督,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RJ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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