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读费、择校费、赞助费…… 违反规定收来的钱全要查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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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9日07:37 都市快报 | |||||||||
记 者 陈文龙 本报讯 继教育乱收费问责追究办法出台之后,一场命名为“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风暴将席卷浙江全省。 省物价、纠风办、教育、监察、审计等七部门决定,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省开展
五花八门的教育收费都查 省物价局介绍,此次专项检查范围是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地方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教育收费行为,检查时限为2005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重大的乱收费行为可以追溯到上一年度)。 检查内容很广泛,包括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不按“一费制”规定收费行为;中小学校以举办收费辅导班、补习班或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快慢班、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行为;各种形式举办“校中校”或“校中班’,并收取高额费用行为;高等学校定向生、特长生、预科结业生、专升本学生未与同等学历层次相同专业的同届学生执行同样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行为;以及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各类证书工本费、各类押金的行为等15项内容。 “可以说五花八门教育收费问题,我们都查!”省物价局负责人说,群众发现教育乱收费行为,都可以拨打统一的价格举报投诉电话:12358。 义务教育、高中、高校 各有不同的检查侧重点 当然根据各类层次学校收费特点不同,此次也有不同检查重点。 比如: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重点检查以改制为名的乱收费,违反规定强制收取代办服务费,违反规定收取赞助费、择校费、借读费和转学费,以及强制组织学生统一订购教辅材料并收费等问题。 而普通高中重点检查的是,违反规定招收择校生和重复收取学费等问题。 对于高等学校,重点检查的则是,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点招费、定向费、建校费和违反规定收取专升本费、转专业费、重修费等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