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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公益官司 政府奖他8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9日08:5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近日,有“全国公益诉讼第一人”之称的丘建东向当地政府递交了一份申请书,为他的一起公益诉讼,申报行政奖励。邱建东此举在社会各界引发激烈争议。

  面对质疑,邱建东昨告诉记者:“我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获得政府对公益维权事业的
承认,希望此事能够对公益诉讼有所推动。”

  打赢公益官司 申请行政奖励

  近日,邱建东通过信访局向浙江上杭县人民政府递交了《要求人民政府对公益诉讼行为给予行政奖励的信访书》,向上杭县人民政府提出了475元的行政奖励请求:“请求被信访人(指县政府)奖励信访人275元,用于等值弥补信访人因公益诉讼向上杭县人民法院缴纳的案件受理费、其它诉讼费;请求被信访人奖励给付信访人100元,用于弥补信访人第二次寄信费、诉状打印费、交通费等;请求被信访人奖励给付信访人100元,以示精神鼓励。”

  他此次申请奖励,是因为他认为自己状告邮政局的一场公益诉讼,促使当地同城特快专递从20元降到10元,让许多消费者受益。2006年4月13日,丘建东把福建省上杭县邮政局告上法院,诉称按照福建省邮政局规定,省内同城特快专递收费为10元,因此上杭县邮政局对同城特快专递收费20元的标准有误,要求退还其10元费用。随后,上杭县邮政局随即向龙岩市邮政局报批10元收费请求,获得批复同意。新的快递收费标准实施之后,邱建东撤诉。

  收获:政府给了800元奖金

  丘建东认为,这场官司在实质上避免了上杭县广大邮政用户的利益损失,根据《福建省实施〈消法〉办法》第39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有关涉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信息告知消费者,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因此自己可以要求广大受益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给予行政奖励。

  这份申请奖励书写给信访局转县政府收,不料信访局出函驳回了丘建东申请:降价属实,但并不是你的诉讼结果,巧合而已。邱建东正准备提出信访复查时,突然局势有了转机。上杭县人民政府派人送丘建东800元人民币,口头表示这就是奖励金。

  对于邱建东的做法,个别政府部门和被他告过的企业认为此举对社会意义不大。但是,根据一家调查机构的抽样调查,六成以上公众认为,公益诉讼推动社会进步,该给公益诉讼提供奖励。(海峡导报)

  新闻人物

  丘建东,有“公益诉讼第一人”之称,1996年1月,他以公用电话亭未执行原邮电部夜间长话收费半价规定而起诉龙岩市街头公用电话亭及邮电局,要求加倍索赔,案值1.2元。在过去的10年时间里,丘建东平均每一至两年就会打一起社会影响较大的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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