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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出台省级大型会议经费管理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9日09:10 台海网

  台海网10月29日讯 (记者 杨文) 记者昨日从省财政厅获悉,为保证省级大型会议(省党代会、省人代会和省政协全委会)的必要开支,规范其经费管理,由省财政厅制订出台的《福建省省级大型会议经费管理办法》日前正式实施,管理办法规定在保证大会服务的前提下,鼓励工作人员实行“走会制”,由此节约的费用可按30%补贴给个人。

  根据管理办法六项规定:一是会议经费实行“年初预留,分项预算,驻会管理,专
项核销”的管理办法;二是会议经费支出范围为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印刷费、交通费、医疗保健费、差旅费、办公费及会议期间必需的其他杂项支出;三是会议经费预算实行综合定额标准,每人每天300元。会议天数按批准的会期加报到时间计算;四是承办单位在办会期间应成立经费管理小组,省财政厅可派人驻会,参与管理;五是会议经费支出项目中,属于政府采购目录范围,或采购数量、金额较大的物资,应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组织采购;六是在保证大会服务的前提下,鼓励工作人员实行“走会制”,可按节约的食宿费的30%领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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