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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野猪捕杀令引发巨大争论 野猪是该杀还是不该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9日11:57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记者 姜宏君

  近日,省林业厅对于鸡西市和牡丹江市林业局有关捕杀野猪的请求做出了批示:允许鸡西市狩猎野猪100头,牡丹江市猎捕野猪50头。这个批示公布之后引起了舆论的巨大争论,野猪该不该捕杀成了争论的焦点。那么,野猪究竟有多少?造成的危害有多大?狩猎方案准备得如何?25日,记者来到了受野猪危害的“重灾区”———鸡西市,对野猪频繁出没的
地方进行了实地踏访。

  捕杀指标宁可完不成也不能强行完成

  这几天,鸡西市林业局局长崔跃信的电话异常繁忙,很多是记者联系采访的。因为捕杀野猪得到批准,他这里成了舆论风暴中心。

  “捕杀指标宁可完不成也不能强行完成,不能因为有指标,就不分大小一锅端,能不打的不打,能活捉的活捉。各地自己制定方案,我们审查,符合规定的可以实行,不符合的就不能开始。”崔跃信手里拿着《鸡西市2006年野猪猎捕活动实施方案》说。目前,鸡西市已经将指标分配到各区县,鸡东县、密山市、虎林市林业局各20头,恒山区、滴道区、麻山区、梨树区、鸡冠区、城子河区、鸡西矿业集团林业分公司各5头,鸡西市公安局和林业局共5头。

  “方案”里规定,猎捕时间从11月5日起到12月31日结束,届时,不管是否完成指标,都必须立即停止狩猎;捕杀队伍由林业行政部门会同当地公安部门组成,经林业部门对其资格审定后方可进行捕杀行动;狩猎范围一定要选在野猪重灾区;狩猎活动必须保证人员安全;捕猎到的野猪统一交由林业部门处理;坚决杜绝“搭车”捕猎,对于滥打滥猎行为,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严肃处理。

  据该局资源林政科科长梁洪学介绍,野猪不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在我省属于一般保护动物。因为这几年林区加大了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打猎现象基本已杜绝,再加上野猪的天敌东北虎稀少,野猪开始泛滥成灾。据初步统计,鸡西市至少有野猪600~700头。保守的估计,遭其祸害的田地至少有500亩。

  野猪毁了我家一半收成

  鸡西市辖3县6区(鸡东县、密山市、虎林市,恒山区、滴道区、麻山区、梨树区、鸡冠区、城子河区),多为山林地貌,林场面积45万公顷,有林面积35万公顷。山多林密是造成野猪泛滥的主要原因之一。

  鸡西市滴道区兰岭乡平安村位于深山区的田地面积较大,也是受野猪危害最严重的地方。居民们说,以前这里的野猪并不多,在2004年以前,只能偶尔看见一两头。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一两年野猪突然多了起来,尤其是今年秋季,他们经常看见成群的野猪,野猪群有6头的、12头的、15头的,最多的一次看见一群野猪竟然有26头之多。

  在该村村委会主任王树人的带领下,记者随着鸡西林业局资源林政科科长梁洪学、野生动物保护站站长陈辉以及兰岭乡主管林业、农业的副乡长冯怀志一行来到受灾最重的村民王立坤家的田地。王立坤家的田地位于深山里,种植的是玉米,已经收完了。在地里,大片大片的玉米被野猪弄倒,在这些秸秆下,破碎的玉米棒子随处可见,野猪啃咬的痕迹很清晰。在不到两平方米的面积内,王树人就找到了5穗被野猪祸害的玉米棒子。地上,野猪的蹄印也很清晰,有大有小。在靠近山林的一侧,有两垄玉米从南到北被全部祸害。王树人说,野猪有个习性:它们喜欢沿着垄沟往前推进,前面有领头的,后面跟着一群,因为前面的玉米被弄倒后,后面的野猪吃起来更容易。

  据王树人估算,在这片大约30亩的地里,被野猪祸害的有6亩多。

  该村村民王晓鹏家只有9亩地,9亩地的收成全部要用在在外地上学的孩子身上,可是他家地今年被野猪祸害了6亩。“一多半的收成没了,明年孩子上学的费用怎么办?”王晓鹏一筹莫展。

  “靠近深山的地没有没被祸害的。”王树人介绍说:“宋兆和家被祸害5亩,申廷军家的10亩靠山地春耕时就被猪拱了,种了三遍黄豆、白瓜,到最后来不及了,种了不值钱的大萝卜,除了自己吃,卖不了几个钱。剩下的那点面瓜,秋天又遭猪拱了,没剩啥。就我们一个村的受害面积就有270亩。今年白瓜子价格不高,种白瓜一亩地收入能有700多元,要是价格高的年份,一亩地能卖1000多元。”

  “除了经济损失,人身安全也受到了野猪威胁。”王树人近距离遭遇过野猪,“9月末,一天早晨我来看地,刚到地里就和一群野猪相遇了,16头,那头大公猪得有500斤,獠牙一乍长,离我只有五六米远,一动不动地和我对视。当时给我吓出一身冷汗,我以前听老猎人说过,遇见这样的场面不能跑,你越跑它越要伤害你。我也不敢动,就那样对视了能有10来分钟。后来小野猪都跑进山了,这头大公猪才不慌不忙地走了。它走了我赶紧往家跑。”

  在另一个野猪重灾区———鸡东县,其受灾情况更严重。据该县林业局资源林政股副股长陈忠介绍,他们刚刚完成调查,根据调查统计,他们辖区内在今年8月中旬到9月末,已经发现野猪1402头次。在西南岔林场,发现最大的一群野猪达30头。受灾面积将近6000亩,这些田地减产30~40%。在该局辖区内的8510农场的一营和四营,白瓜地里被野猪祸害的场面还在,一些白瓜“开膛破肚”,白瓜子混杂在泥土中。

  农民损失得不到赔偿野猪毁地曾引起不满

  “我们不反对保护野猪,可是我们的生活也需要保护!”这是记者采访时听到农民说得最多的一句话。

  鸡西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站长陈辉也常常听到这句话。去年的这个时候,她正在为农民因为野猪毁地得不到赔偿越级上访而烦恼。作为一个野生动物保护者,面对杀与不杀的问题,心里比谁都矛盾。

  去年秋天,鸡东县一位农民家的庄稼被野猪祸害严重,多次找到县市林业部门要求赔偿。因为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这类损失由“当地政府赔偿”,但由于政府没有这笔专项资金,农民的损失得不到补偿。后来,这位农民直接来到省里上访。陈辉到省里将这位农民接回来,又是安慰又是劝说,甚至给这位农民一个“空头”承诺:要是将来政府允许捕杀野猪,用卖野猪的钱补偿你。

  同样,作为基层政府的主要领导,兰岭乡的冯怀志副乡长也被这一问题困扰。在他们乡,已经有三四位村委会主任就野猪毁地补偿的事代表农民找过他,作为从农村走出来的乡镇领导,冯怀志能够理解庄稼对于农民、对于一个农村家庭的重要性。可是同情归同情,要想真正解决这个问题,他还没有能力做到———虽然《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这类损失由当地政府赔偿,但没有具体的赔偿标准和方案,财政上又没有这笔专用资金,他这个副乡长只能向农民解释再解释,安慰再安慰。

  “我们能做的就是把农民的损失情况向上级反映。”鸡西市城子河区林业站副站长张军在说到补偿问题时也很无奈。今年他们辖区受害面积80亩,绝产面积20亩,经济损失达到4万元。

  一纸捕杀令引发巨大争论

  野猪泛滥成灾,祸害庄稼严重,捕杀成了减轻猪害的唯一有效的办法,这在我国的其他省份也出现过这样的情况,在互联网搜索“野猪”二字,可以看见许多有关捕杀野猪的新闻,比如《洛阳今冬限量猎捕500头野猪》、《重庆将以多种方式猎捕野猪》、《湖北允许猎捕野猪千余头》、《广西向野猪“开战”今年捕猎30头》等等。

  同其他地方一样,我省野猪捕杀令一出,争议随之而起。

  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叶平认为,人为干预自然要遵循规律,要慎之又慎。将索取的对象指向深山、自然保护区的做法是一些人的短视行为,“动物也是有权利的,想要人为地干预、调节自然界的物种种群数量和演化是过分强化‘人类中心主义’的做法,极可能打破自然平衡,造成恶劣影响。”

  还有的学者指出,目前的野猪数量是粗略估算出来的,缺乏科学依据。只有在科学调研出动物种群数量和栖息地环境容纳量之后,才能按照雌雄、年龄段严格制定猎捕限额,不能凭感觉下结论大开杀戒,更不能不加区分一杀了之。而且捕杀野猪还可能破坏人们好不容易培养起来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22日上午,环保志愿者在哈市中央大街上掀起了万人签名保护野猪活动,他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停止捕杀,采取妥善的方式解决因野猪数目增多给村民生活带来的影响。该组织的一位成员说,野猪是东北虎在野外的主要食物源,保护好野猪才会引来东北虎,因此不应猎捕野猪,政府需要解决的是出台政策补偿农民。

  东北林业大学野生动物资源学院教授李晓民是赞同捕杀野猪的学者之一。李晓民指出,在这个世界上,人的权利无疑是第一位的,即便是保护动物,也是为了人类更好地生存。在这个前提下,保护也好、适量捕杀也好,只要是为了人类更好的生活就是对的。从目前看,我省野猪的数量呈现大量增长的趋势,适量的捕杀应该是可行的。野猪繁殖快,育龄母猪一年可以产仔1~2窝,每窝10只左右,幼猪一年达到性成熟,就可以繁殖后代。这个速度是非常惊人的,而且现在野猪的天敌极少,民间捕猎也几乎没有,因此导致野猪成患。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野猪增多可以给老虎提供更多的食物来源,但老虎对环境的要求是多方面的,如果没有足够多的森林领地,光有食物也未必能吸引来老虎。

  “严格适量的捕杀野猪在国际上也是通行的做法。”李晓民说,在俄罗斯、美国、加拿大等国家,每年都会捕杀一定数量的野猪。在学术上,捕杀总量10~15%的个体,不会影响到种群的繁衍,一般来说,一个种群的存活率达到50~60%就能保证种群的稳定发展。只要有关部门严格遵照有关规定捕猎,就应该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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