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女子神志不清 的士司机顺手牵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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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9日12:55 新闻晚报 | |||||||||
□焦晓虹通讯员梁志明 晚报讯 趁乘客酒醉后不省人事而窃取其财物的出租车司机徐刚,近日被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徐刚系本市一家出租汽车公司的驾驶员,4月14日深夜时分,他驾车来到长宁区仙霞
服务员将醉酒的女子赵某扶上车后,告诉徐刚:此女子有点醉了,让他将其送回家,便离开了。 此时的赵某已经意识漠糊,当徐刚问她怎么走时,她说了句:掉头开。徐刚载着赵某在天山和北新泾地区转了一圈后,回头再问她怎么走,赵某没有回答,再一看她已躺在后座上睡着了。徐刚便想将此女子放下后可以继续做生意。于是他驱车至长宁路附近一偏僻处靠边后,打开后车门叫赵某下车,无奈赵某还是无言无语。 徐刚正准备将其搬下车时,发现赵某脖子上挂着根金灿灿的项链,便迅速将其解下放入自己的口袋中,然后再将赵某扶下车让其坐在马路边一处靠树的地方,把她的包挂在脖子上。“总不能白跑这么多路吧”,徐刚心想。于是问赵某要车费,赵某指了指自己的包。当时的计价器上显示的金额是近40元,徐刚从包中的皮夹内拿了人民币二百元后准备关后车门时,又发现后座上还有一只诺基亚手机,便顺手放入了自己的口袋内,之后便驾车继续做生意了。 直至次日凌晨三时许,赵某才在路边醒来,一看手机和项链都不见了,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同年4月25日,徐刚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机关查询后主动供述了上述盗窃事实,并退出了全部的赃款赃物,并对自己的一时糊涂后悔莫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