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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开查2004年以后工程款拖欠情况 拖欠的赶快报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9日16:08 东方今报

  今报郑州讯 为全面落实清欠工作,省清欠办决定,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调查2004年及以后竣工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情况。

  此次调查的拖欠工程款是指在2003年12月31日前已竣工的工程和因变更承包人或其他原因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且承包人停止施工3个月以上的未竣工工程,发包人(业主)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向承包人支付而未支付的工程进度款。

  省清欠办要求,各省辖市清欠办要认真核查,各施工承包企业要严格按照拖欠工程款认定标准进行申报,对于经核查后确认为虚报的企业,将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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