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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副院长被诬“黑保护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3:38 半岛都市报

  本报长沙讯“我是一名法院副院长,各种无罪证据在手,要想证明自己是清白的都如此之难,换成一个普通老百姓,岂不难上加难!”从一名人民法院的副院长,到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狱中被羁押292天,再到湖南涟源市委办公室副主任,谭世斌经历了戏剧般变化的人生。

  2001年4月19日,“三湘第一涉黑大案”(又称“4·19大案”)在湖南涟源市侦破
。2003年3月31日,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公开宣判,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判处谭和平(本案中第一被告)、刘小平(第二被告)、潘存辉等5人无期徒刑。“鉴于本案恶劣的社会影响,原涟源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等4人被宣布就地免职。”据时任涟源市委一位副书记介绍。该次会议上还通报了时任涟源市人民法院副院长的谭世斌被控为该团伙的“黑保护伞”接受调查的消息。谭世斌告诉记者,“我被立案调查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团伙中的刘小平是我的远房亲戚。‘4·19大案’前的一个案子把我和他扯到了一起。”据了解,2000年4月,涟源市人民法院对破产的涟源市绉纹纸厂固定资产进行整体公开拍卖。后因该厂隐匿资产等原因,法院又将整体拍卖变为分开拍卖。这一决定使取得竞拍资格的刘小平和法院的矛盾激化。2001年3月7日,副院长谭世斌经过院长的同意,赔偿给刘小平5万元。就因此事,谭世斌被控为该团伙的“黑保护伞”。2001年10月12日,身为涟源市人民法院副院长的谭世斌因为“涉嫌滥用职权罪”被刑事拘留,10月26日被逮捕,被羁押292天后才被“取保候审”。事实上,2003年12月22日,湖南省高院就明确认定:“(娄底中院)原判决认定的刘小平敲诈涟源绉纹纸厂5万多元,实为拍卖的民事纠纷”,“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因此,谭世斌为黑社会保护伞的说法也就不攻自破了。谭世斌被判无罪后,涟源市人民法院按政策给他补发、恢复了工资待遇。2004年8月1日,谭世斌获得1.6万余元国家赔偿金。

  现在,谭世斌正在痛苦中等待,等待恢复自己的名誉、等待组织的说法。(廖隆章)编辑:解西伟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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