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撞两车撞来3年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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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6:2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新都人张强由于闯红灯时连续碰撞两车,造成1人死亡,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去年12月13日17时,张强驾驶一辆运载沙石的货车,由广汉往成都方向行驶。当车行至108线一十字路口时,前方一辆小车正停下来等红灯,由于张强的车速过快,他立即采取制动措施并往右侧绕行,在绕行过程中碰撞了这辆小轿车,又撞上了停在右方等候红灯的一
熊崴记者李东阳实习生江爱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