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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车报废了没?快查查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7:29 重庆商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12和14条的规定,我国的机动车实行的是登记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因此,交警总队昨日对我市在9月和10月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公布,请相关车主看到后及时到车管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记者黄航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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