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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法网吧可追究刑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7:39 重庆商报

  据新华社电29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分组审议。

  作为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小宪法”,与初次提请审议的草案相比,目前的修订草案增加规定,要求国家采取措施,组织研究开发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以应对日益严重的青少年“网瘾”状况。参与分组审议人员认为,除此之外,草案还应对违
法的网络运营商等采取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

  “就目前这部草案来说,对违法网吧处罚太轻了。”刘明祖委员说,最低限度是要吊销营业执照,提高罚款的金额,使它无法经营,而不仅仅是加个禁入标志牌。现在进入网吧的主要是未成年人,如果未成年人不进入,网吧挣谁的钱?所以学生可以自由进入网吧,牌子是给别人看的。

  信春鹰委员介绍说,从其他国家的情况看,网吧绝对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如果违法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处罚将非常严厉。目前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的有关规定非常脆弱。

  侯义斌委员建议说,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应当从立法和执法两个角度上明确对未成年人上网的保护措施和机制。他建议,增加“国家鼓励通过互联网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教学”;“各互联网服务设施和机构应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网上信息和上网服务,社区中的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应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是优惠开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超时运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主管部门应当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必要时追究刑事责任”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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