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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表被盗居民不买新表算偷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9:12 沈阳网-沈阳今报

  

电表被盗居民不买新表算偷电?
电表箱是电业局锁的,丢了电表凭啥让居民掏钱?电视、空调、冰箱、洗衣机……谁家都有一堆的电器,居家过日子最闹心的就是遇到停电。用电交电费天经地义,但是承担因为人为破坏所产生的费用,就有点堵心了。最近两个月,和平区保安寺社区的一些居民下班后多了一项工作———看住楼道的电表,因为他们不想再为自费安装新电表而闹心。

  事件

  凌晨时分

  三家电表一同被盗

  “早上4点钟我起来上厕所的时候灯还亮,5点起床准备做饭的时候灯就不亮了。”高连俊说,当时他还不知道自己家的电表被偷了。

  9月22日清晨4点多,家住和平区保安寺街24 2号楼6单元1楼的3家居民电表同时被盗。“当时我以为停电了,也没在意。”正在做饭的高连俊没过多久就听见敲门声。“我开门一看,是对面屋的老邻居。”

  “快看看吧,你家电表被偷了。”听邻居一说,高连俊赶紧披上衣服来到楼道。“我打开虚掩的电表箱,看见一层楼三家的电表全都没了。”高连俊说,要不是对面屋的邻居出来看一眼,自己还在家傻等呢。

  电业部门

  不买电表就算偷电

  “三块电表的电线被剪得整整齐齐,很明显是被人为破坏的。”高连俊说,自己给电业局打电话,工作人员很快赶来了。

  电业局的工作人员暂时将电线接上,但告知他三天之内到营业大厅去购买新电表,否则将按照偷电处理。

  这样的事情在10月24日再次发生,该小区7号楼又有四户居民的电表被盗。4单元6楼的张世荣大爷说,丢表的情况跟上个月差不多,也是在清晨的时候被偷的。

  电业局的工作人员赶来后,让他填写了一份《电表丢失说明表》,也告知他到营业大厅交钱买表。

  说法

  居民态度

  谁锁电表箱谁负责

  9月25日,高连俊到电业局营业大厅交了重新购买电表的189元。而张大爷却一直没去,他对记者说:“电表并不是因为我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也不是安在居民家中,居民自己没看住。不在我屋里的东西,我有看护的责任吗?放在楼道内的电表丢了,为什么让用电的消费者承担责任?”

  张大爷认为,楼道属于公共地方,既然电业局选择将电表安装在楼道,就应该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况且电表箱也是电业局锁的。“电表安在屋里,电业局担心居民偷电,可是安在楼道里就不怕有人偷表吗?”同样丢了电表的门子香大爷认为,电业局给电表箱上了锁,就应该负责维修和看护。

  电业法规

  居民电表自行看护

  对于居民们提出电表看管的责任问题和电表价格问题,记者咨询了和平区供电公司办公室一位姓韩的工作人员,他表示:“《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26条的规定,安装在用户处的用电计量装置,由用户负责保护。用户要付电表的安装费用和电表的成本费用。至于重新购买电表的价格,是由电表生产厂家和沈阳市物价局定的。”

  但记者通过了解发现,在这位姓韩的工作人员所说的《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并没有规定由用户承担安装费用和电表成本费用的说明。

  记者将这一情况反馈给这位工作人员,对方表示:“我们给用户安装电表是不会挣钱的,用户所交的费用都交给了总公司下属的计量所,电表也是从他们那送过来的,有什么问题你们可以直接咨询那里。”

  争锋

  律师说法

  居民花钱说不过去

  门子香大爷告诉记者,以前电表箱都是由电业部门用铅封封闭的,每次检查之后,都要换新的铅封,在铅封的下边还写着“开封罚款”的字样。但时间长了,这铅封也就失效了,到最后谁都能开电表箱。

  记者咨询了辽宁蓝田律师事务所的董茂强律师,他表示,虽然在《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规定,电表应该由用户自行负责,但供电部门既然担心有人偷电将电表箱锁了起来不让启封,这就说明供电部门承担起了看护的责任,再说电表箱被供电部门锁起来,用户怎么能履行看管的职责呢?所以在这个问题上,用户是处于弱势地位的,现在电表丢失了,让用户承担费用有些说不过去。

  纠风部门

  人家照规定收费

  记者又就此问题咨询了沈阳市供电公司计量所纠风部门,一位姓田的工作人员表示:“我们所有的收费都是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给出的作价公式收取的,并不存在乱收费的问题。”当记者提出供电部门锁电表箱、电表丢失由用户负责是否合理时,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其实我们也认为在这方面有点不太合理,因为条例毕竟已经出台了10年,有些内容已经不太适合现在的实际情况。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也进行了内部讨论,并形成了一个修改意见,但在修改意见正式出台之前,我们只能按照这个规定执行下去。”

  政协委员

  搞提案取缔该收费

  记者将这个情况反映给市政协委员应其元。

  应其元认为,供电部门锁住电表箱,电表丢了凭什么要用户自己承担费用。既然是让用户自己负责,那么锁电表箱的锁就该用用户自己的,这样电表丢失了,用户拿这笔钱也是理所当然的。况且,有些情况并不一定要等国家出台新的法律条文,地方也可以出台一些地方性的法规。

  应其元对记者说:“希望媒体能把手中掌握的情况形成一份材料,我会根据材料进行调研,然后把两手情况进行汇总形成一份提案,建议取缔这种不合理的收费。”

  焦点

  电表价格

  到居民那加价四成?

  记者通过调查发现,现在沈阳市民家用电表普遍使用的都是“ L D68型单相电能表”。

  记者给生产这种电表的厂家华立仪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打电话,并以客户的名义询问了电表的价格。公司一位姓董的销售经理表示:“我们是生产 L D68型单相电能表,但都是大量的出售,因为你购买的数量较少,只能按145元一块的价格给你。”

  随后,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物价部门并没有对电表价格进行规定,而是给出了一个零售的作价公式。

  但记者并不知道供电部门的电表进价和税率具体是多少,所以不能计算出这189元的收费是否过高。

  昨天,门子香大爷给记者打来电话说,他又去了一趟供电公司,对方告诉他每块电表的进价是130元。门子香大爷纳闷,那59元的加价是不是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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