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官员称反洗钱法与中国已参与国际公约一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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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1日16:4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0月31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主任郎胜今天下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说,反洗钱法与中国已经参与的国际公约的规定是一致的。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四次会议今天通过了反洗钱法,该法将于明年一月一日起开始实施。
郎胜说,中国建立市场经济的历史不长,在反洗钱方面的经验不足。就世界各国的发展看,反洗钱的经验也是在近一、二十年来积累起来的。在制定这部法律时,充分考虑到洗钱活动往往具有跨国性质,要考虑到与国际的合作以及国际的一般规则。因此,现在规定的一系列比如反洗钱的内控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大额和可疑交易的资料的保存和客户身份资料的保存制度,以及可疑和大额交易的报告制度,都是充分地考虑到中国已经参与的国际公约和有关反洗钱的国际公约和文件的规定,应该说这部法律与国际公约的规定是一致的。 同时,反洗钱法也必须照顾和考虑到中国现实情况,一些具体措施的规定还要适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比如说主管部门是由谁来主管,如果划分各部门在反洗钱方面的分工,如何确定金融机构和特定的非金融机构的反洗钱的义务等等。都涉及到中国的实际情况。这些问题,在具体的法律、审议报告以及修改意见中都有明确的规定。 相关专题: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