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批准职业安全和卫生工作环境公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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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1日16:51 国际在线 | |||||||||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刘轶瑶):中国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31日批准了《职业安全和卫生及工作环境公约》。今后,中国将按照该公约的要求每五年向国际劳工组织报告国内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情况。 该公约1981年经第67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旨在促进各会员国在职业安全、职业卫生和改善工作环境方面制定相关法律和措施,把工作环境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减少到最低限度
该公约将暂不适用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相关专题: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