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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官司越“咬”越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14:58 北京晚报

  记者从北京市法院系统了解到,近年来由“狗咬人”引发的官司越来越多,侵害后果越来越恶性,几乎每个基层法院都会遇到形形色色的“涉狗官司”。朝阳法院的法官经过专题调研认为,“狗患”问题的出现,已经造成了北京市整体大环境的评价值下降。

  狗咬人升级人咬人

  丰台法院前不久宣判的一起“狗咬人”案中,原、被告边女士与张女士是楼上楼下的邻居。去年7月17日,边女士在楼道内遇见了张女士家的棕狮犬,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棕狮犬看见边女士后,就开始追咬,导致边女士左臀部及左腿多处严重创伤。边女士到医院注射了狂犬疫苗,可随后发现自己已怀孕,万般无奈下只得做了人工流产。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女士所饲养的犬,因看护不周,将边女士咬伤。张女士应承担责任,赔偿边女士因此所造成的1万元经济损失。

  家住朝阳区的刘女士的遭遇如出一辙,她被狗咬伤后注射了狂犬疫苗,几天后发现怀孕,因害怕疫苗造成胎儿畸形做了流产。之后,刘女士将小狗的主人告上法庭。朝阳法院判决狗主人赔偿8000余元。

  狗咬人的纠纷甚至还引发了狗主人咬人的离奇官司:霍先生在自家楼下被同楼门柳先生的狗咬伤左小腿。没成想两人在理论时又发生互殴,狗主人柳先生冲上去,一口将霍先生左面颊咬出2厘米的皮裂伤。接连被咬伤的霍先生提起诉讼。今年6月,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终审判决霍先生获赔7500元。

  在“涉狗官司”中,一些名人也被推上了被告席。《还珠格格》中扮演“容嬷嬷”的著名演员李明启和家人去年就被告到朝阳法院,因为李明启带自家的雪纳瑞犬在小区花园里散步时,没拴狗链,雪纳瑞犬突然发威,咬死了邻居王女士家的“迷你杜宾”。后来被告代理人在法庭上答应赔钱,才息事宁人。

  街坊邻居因狗反目

  据朝阳法院南磨房法庭统计,近年来“犬伤人”案件数量激增,2003年以前,每年受理的此类案件不过一两件,而2004年以后,每年受理的该类型案件已增至十余件。调查显示,“犬伤人”案件发生区域相对集中。人口居住稠密的居民小区、街心花园、公共设施附近成为此类案件的多发地区。由于养犬人数增多,养犬人遛狗的地点大多在居民小区、街心花园、公共设施附近,因此,这一区域成为“犬伤人”案件的多发区域。此外,在城乡结合部、农村,大型猛犬伤人的情况较多。

  记者注意到,这些民事纠纷中,原、被告往往是多年的街坊邻居,却一朝因“狗”反目成仇,对簿公堂,还引发了人与人之间直接的身体伤害。“涉狗官司”侵害后果越来越恶性,有的被迫做人流,有的遭到毁容。而这些恶性侵害案的发生原因却很简单,多为养犬人未按规定时间遛狗、未给狗拴狗链,或在遛狗过程中未尽到认真看护义务。一些案件中,还存在儿童主动挑逗犬被咬的情况。

  朝阳法院的法官指出,“犬伤人”案件也反映出了其他的社会问题。如狗随意大小便导致环境遭到破坏,市容市貌受到影响。可以说,“犬伤人”案件频发造成市民对于外出的心理紧张,对社会治安总体评价降低,由此引发的其他民事纠纷也在逐渐增多。本报记者邱伟J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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