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艳明:城市养犬失控是政府失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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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7:48 东方网-文汇报 | |||||||||
王艳明 公安部门负责养犬的登记和管理,农牧部门负责犬只的检疫和防疫,国内许多城市都是如此。可在兰州市,两个如此重要部门,居然都没人知道全市居民养了多少只犬、有多少犬只注射过狂犬病疫苗。
公安部门的回答是:由于他们迟迟拿不到有关限养犬登记的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即便有市民前来登记,他们也无法办理。由于没有收费,兰州市至今连一个犬只收留场所都没有,面对不规范饲养、贩卖犬只,甚至是流浪的“黑户”狗,他们都无法处置。 农牧部门也有自己的理由:由于公安部门无法办理养犬登记审批,按照程序,农牧部门的《犬类免疫证》自然不能办,城市养犬的检疫、防疫只能处于失控状态。 政府有关部门的长期失职,使兰州市养犬处于无序状态,“犬患”成了一大社会公害,不仅小型观赏犬无拘无束地在公共场所乱跑,烈性犬、大型犬也常常招摇过市。 据媒体报道,城市养犬失控现象不唯兰州有,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这是城市犬患日趋严重的根本原因。城市居民养犬能否做到依法、文明、科学、健康,既要靠养犬人的觉悟,更需要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不能收费便无法管理”“上游不作为,下游便无法作为”的说法,暴露了陈腐的行政观念在一些地方根深蒂固,贻害无穷。长期缺位的兰州市养犬管理部门应当尽快转变观念,实现角色复位,与市民一道营造和谐的城市生活。 (据新华社兰州11月2日电) 相关专题:文明养犬行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