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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以"秘密外交"脱罪出漏洞 陈瑞仁只问认不认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8:09 华夏经纬网
扁以"秘密外交"脱罪出漏洞陈瑞仁只问认不认罪

  陈水扁昨晚严词批评检方泄密,陈瑞仁检察官(右)全程观看后表示,若有机会再问被告,只会问他们认不认罪。记者林建荣/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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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夏经纬网11月6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高检署查黑中心”检察官陈瑞仁昨天强调,检方侦办“国务机要费”案从未泄密,也尊重陈水扁的说词;检察官已给“第一家庭”八十天时间说明,不可能在戳破谎言后,再让他们修正辩词。

  据报道,陈水扁先前提出“甲君”的“机密外交”工作说,检方早在十月中旬就从发票实际消费者、当事人的“入出境”资料等找出破绽。十月三十一日曾天赐、林德训、种
村碧君及陈镇慧均坦承作伪证,检方认为事证已足,但仍希望给吴淑珍说明机会。

  陈水扁怀疑检察官泄密,陈瑞仁强调,重大案件,检方有必要对社会作适度说明,但已将“秘密外交”部分证词与其他笔录分开装订;对于有特定人签名的单据信封早就封存,检方绝无泄密,法院审理时,也会提醒法官妥适处理。至于其他所谓的“秘密外交”,吴淑珍都是在事件发生前持发票提领“国务机要费”,才会被检方认定不可信;而且,从吴淑珍持发票领“国务机要费”时,就是“即成犯”。

  陈水扁在二次应讯时,因发现第一次应讯的说法已被检方查获的证据戳破,当场又提出另外两件“秘密外交”工作。陈瑞仁在起诉书中质疑,“国务机要费”案经媒体报导,全台动荡不安,吴淑珍若以他人发票申领“国务机要费”来从事“机密外交”,为何不一次说明?

  陈瑞仁并质疑,陈水扁如果真的在第一次应讯时漏未说明,也可以书状补陈事实,为何不这样做,而任由外界一再质疑“第一家庭”的操守?直到事隔两个多月,检方查出有问题,陈水扁才承认吴淑珍以他人发票申请“国务机要费”,还声称是从事另两件“秘密外交”。陈水扁的第二次说词是否与事实相符,即非常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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