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文明养犬行动专题 > 正文

社区可设养犬协管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0:28 新京报

  市民建议协管员工资从养犬管理费中拨付

  市民陈育华先生建议,警方可否从养犬管理费中划出一部分,用来在社区设立养犬协管员。警方回复,养犬管理费全部上缴国库,公安机关没有安排、使用的权力。

  养犬者:可增设养犬协管员陈育华(养犬者):我建议从养犬管理费中划出一部分
,在各个养犬的社区安排养犬协管员。可优先安排不养犬者来做协管员,以增进养犬者、不养犬者两个群体的互相理解。

  社区:“养活”协管员有难度商科长(朝阳区香河园街道):目前街道已有一些养犬人义务对居民养狗行为进行监督。现在社区公益岗位工资一般是每月500元左右,由于社区本身没有收入,如果要把养犬协管员变成一个付费的常设岗位,单靠社区有难度。

  警方:街道可派专人负责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收取的养犬管理费必须上缴国库,我们不能自行决定这笔资金如何使用。是否设立养犬协管员要根据实际需要,因为街道和物业有管理社区犬只职能,更可行的是在街道工作人员中指定一位专门负责。

  本报记者左林

  相关专题:文明养犬行动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