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可设养犬协管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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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0:28 新京报 | |||||||||
市民建议协管员工资从养犬管理费中拨付 市民陈育华先生建议,警方可否从养犬管理费中划出一部分,用来在社区设立养犬协管员。警方回复,养犬管理费全部上缴国库,公安机关没有安排、使用的权力。 养犬者:可增设养犬协管员陈育华(养犬者):我建议从养犬管理费中划出一部分
社区:“养活”协管员有难度商科长(朝阳区香河园街道):目前街道已有一些养犬人义务对居民养狗行为进行监督。现在社区公益岗位工资一般是每月500元左右,由于社区本身没有收入,如果要把养犬协管员变成一个付费的常设岗位,单靠社区有难度。 警方:街道可派专人负责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收取的养犬管理费必须上缴国库,我们不能自行决定这笔资金如何使用。是否设立养犬协管员要根据实际需要,因为街道和物业有管理社区犬只职能,更可行的是在街道工作人员中指定一位专门负责。 本报记者左林 相关专题:文明养犬行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