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反守为攻 自曝有些事到坟墓都不能讲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9:2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1月7日电 陈水扁5日辩白的主轴,即是搬出“国家”机密、安全,强调“有些事进到坟墓都不能讲”,甚且反守为攻,指“检察官未依约定保密”。许多深绿支持者不明就里就罢了,甚至还觉得这套说词很“感心”。殊不知陈水扁通篇辩白的最大罩门,正在于此。 据台湾《联合报》指出,根据岛内某立场特定的平面媒体报道,陈水扁7月31日接见
7月31日至8月2日这段期间,扁即已涉嫌触犯泄密罪,大秀机密资料给多名“立委”、名嘴看过,并意图给“独派”大老看。谁才是真正的泄密者或是泄密源头?陈水扁还好意思指检察官陈瑞仁泄密? 报道中又指出,扁为何会在那段期间如同“急病乱投医”般的“找人泄密”?从陈瑞仁的起诉书中,即可一窥梗概:7月31日检方查扣了“总统府支出凭证粘存单”、“总统秘书室经费支付报告单”、“总统府粘贴凭证用纸”及其上所附之发票原本等足以证明吴淑珍拿假票的“铁证”,以“陈律师”之精明,当然得设法想词开脱。 相关专题:陈水扁陷入家庭丑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