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没见过这样的判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9:02 青年周末

  从没见过这样的判例

  章祥兵说,他做了4年多律师,没有看到过像这样的一份判决书。“判决书以行政命令为判决依据,而不根据已经颁布实施了6年多的法律,实在可笑。”

  “但是我绝对能理解法院这么判。”章说。一个地方法院,怎么敢说国务院发的文件违法?章祥兵觉得这是“奢求”。

  他表示会提起上诉。但当记者问到上诉如果再败诉怎么办时,他停了片刻,说:“现在是两审终审制,如果在常州市中院败诉了,那就没有办法了。”

  章祥兵所希望达到的目的是,通过这个输定了的官司,给立法机关一个警示。

  北京市路政局养路费稽查处:八年等待执行“死缓”

  市路政局已经准备好上法庭的答辩状

  在周泽的观点在媒体上公开并引起热议之后,一位叫宋成军的北京律师把北京市路政局告上法庭,宣武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并将择日开庭。

  11月6日,记者在北京市路政局养路费稽查处看到了刚刚写好的答辩状。“有公民告我们,我们当然要积极准备应诉。” 稽查处副处长李公科说。

  李公科最近天天忙着开会、学习,偶尔回到办公室,就要接待一批批的记者。

  “国务院关于明年养路费的正式文还没下来,得再等等。”虽然如此,李公科还是觉得明年养路费政策不会有什么变化。对于最近热炒的养路费“违法”的观点,他的直接反应是四个字“胡说八道”。

  全市400多人像被判了死缓

  “绝对不是漠视《公路法》!”李公科向记者回忆了几次学习《公路法》的情形。

  1997年《公路法》刚刚出台的时候,是说要征收燃油附加费。由于那时收养路费是一个月一交,当时学习主要是业务上的,怕大家工作量太大。

  到了1999年,开始要求“费改税”。这时候学习《公路法》的重点变成了“思想工作”。

  “因为‘费改税’啦,我们这个行业就整个不存在了,我们这些人的出路呢?我还记得当时讨论的时候,税务部门态度很明确,接事不接人。所以在1999年那个最早的‘费改税’方案里面,是鼓励我们自谋职业,自寻出路。当然时间太长,那个方案已经作废了。”

  李公科说,整个稽查处,全北京一共400多人,在1999年就像被判了死缓,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执行了。“但是我们一直在不折不扣的履行剩下的职责,要说不容易,这个队伍才不容易。”

  “这次说养路费涉嫌违法,讨论得那么热烈,你们会不会担心死缓‘执行’的日子快到了?”记者问。

  “担心?”李反问,然后笑着说:“不会。对于养路费这个问题,我们的心理承受能力已经很强了。从1999年说要改成

燃油税到现在,8年了。所有心理准备都有。”

  虽然这次“养路费”事件后,国务院还没有出台2007年养路费征收办法的正式文件,但天天和养路费打交道的征稽员们,对律师和网友的指责,有自己的看法。

  说我们拿养路费“养人”是无知

  随着这轮养路费讨论的升温,对于稽查处的非议也在网上多了起来。有网友认为养路费“费改税”迟迟不能实行,是因为路政部门的部门利益,甚至是因为要拿这些钱养着一大批“稽查人”。

  李公科觉得这种观点是“对财政管理体制的无知”:“以北京为例,全部养路费征稽系统是四百多人,但是一年北京养路费收入是多少?38个亿!38亿养我400多人?我们养路费征稽处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也就是说,我们所有的开支是经过财政预算核拨的,养路费全部入北京市财政,我们要花多少钱,每个人工资多少,是财政在去年就定好了的,和今年养路费收了多少没有任何关系。我就算多收了5个亿,也不会有奖励!”

  网民意愿不能代表全部车主

  李公科说自己最近也会在网上看看评论,但不会太当回事,更不会以“稽查人”的名义发帖和网友辩论。因为他觉得网友的观点不全面。

  “可以考虑一下,如果改成燃油税,税率的确定要保证费改税之前和之后收上来的资金总数没有大的变化。但对于公民个人来说,这个变化还是非常明显的。你像那些运输司机、出租车司机,他们的负担就一下子重了很多。

  “而对于城市有车族而言,他们就上下班用,一个月才用七、八十公升油,他们的负担轻了,这些人肯定也是网虫多,就在网上说一定要赶快改啊什么的。其实他们没有替那些靠公路为生的人想过。他们每天那么辛苦,哪有时间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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